观演须知:
1、本场演出地点:潍坊大剧院(高新区健康东街与北海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您可于购买成功后至潍坊大剧院售票厅凭取票二维码换取纸质门票后入场观看演出(请关注大剧院售票厅营业时间)。
2、本场演出儿童凭票入场!
3、由于演出票品具有时效性与稀缺性,一经售出,无法退换,请您谅解。
无演出日9:00-17:30
有演出日9:00-20:00
5、演出期间,请遵守基本观演礼仪,未经允许场内禁止进行拍照、录音、录像,请勿将食品饮料带入观众厅内,感谢您的配合。
6、剧院楼层之间互不相通,特别是带孩子的观众,建议购票时购买同一楼层座位。
【剧情简介】
新编儿童京剧《火焰山》是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中一则故事。本次以京剧艺术为载体,通过故事新编,加入土地爷、神火大王、火急、火燎、牛娃娃、牛宝宝等角色,用京剧武戏穿插表演当中,增强观赏性和趣味性。将孙悟空三借芭蕉扇的坚韧和聪慧以及师徒四人齐心协力,不忘初心,守望相助,勇毅前行,绿水青山的精神和理念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传达给该剧的关注群体——儿童,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新型发展的成果浸润孩子们的精神家园,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成果延展到孩子心中。
【剧目亮点】
省级专业院团演绎
内蒙古艺术剧院京剧团前身内蒙古自治区京剧团,于1960年8月15日在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成立的。2010年1月机构改革后,更名为内蒙古艺术剧院京剧团,为内蒙古艺术剧院内设机构。
●2005年京剧团被国家文化部评为全国“省级重点京剧院团”。
●现代京剧《甘泉》1994年度荣获中共中央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提名作品”。
●京剧《草原母亲》被内蒙古党委宣传部评为精神文明建设第七届【五个一工程入选作品奖】。
●京剧《草原母亲》荣获内蒙古党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第八届特等奖。
●京剧《草原母亲》荣获中共中央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第九届“入选作品奖”。
●京剧《大漠昭君》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第五届中国京剧艺术节优秀剧目展演活动二等奖。
●京剧《大漠昭君》荣获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入选作品。
●新创京剧《大盛魁》荣获第十二届内蒙古自治区艺术《萨日纳》奖戏剧剧目奖。
●新创京剧《大盛魁》荣获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
儿童京剧作为独特的题材样式,在演出市场并不多见。创演一部能够让孩子们接受并且喜欢的京剧剧目,是创意策划的起始点。作为内蒙古艺术剧院京剧团策划的首部儿童京剧就将视线对准了中国文学史上的最大IP,孙悟空。第一个结合就是将中国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与“国粹”京剧相结合,实现了古典文学和传统艺术的结合,将文学符号和文化符号融合起来,达到“一剧两看”的效果。如果原封不动地演,缺少新意,没有悬念,孩子们进到剧场很可能看不下去。
在尊重传统程式化表演、唱腔设计、服装造型的基础上,进行了创新融合,即在演出中融入了现代语汇和卡通化LED背景素材,让小朋友听得懂台词(京白、韵白)、看得懂剧情,直观地感受到绿水青山的舒适优美、火焰冲天的炙热爆烈,还能让大朋友找到啼笑皆非的笑点和“梗”,实现了传统京剧和现代呈现的结合,一下子把京剧变得有料有笑,亲近有趣。沉浸式互动,于寓教于乐中关照儿童成长。
【演出单位简介】
内蒙古艺术剧院京剧团前身内蒙古自治区京剧团是在内蒙古党委、政府及乌兰夫主席等老一辈革命家的亲切关怀下,于1960年8月15日在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成立的。2014年并入内蒙古民族艺术剧院;2021年1月机构改革后,更名为内蒙古艺术剧院京剧团,为内蒙古艺术剧院内设机构。
多年来,京剧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深入基层,扎根人民,完成为民演出8000多场,将丰富的精神食粮送给群众,将党的声音和关怀传递到基层一线,初心始终未变,脚步从未停歇。京剧团历经多次整合、充实,汇集了强大的演出阵容,自成立60多年来,先后有近500余人在京剧团参加工作拥有一批国内外知名艺术家:李万春、吴彦衡、李庆春、李小春、鲍绮瑜、曹毅琳、吴荣喜等;著名编导:赵纪鑫、李仲鸣、孙敬民、朱春来等。为内蒙古的艺术发展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同时,京剧团积极开展对外文化交流,足迹遍布祖国大疆南北,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京剧团建团后远赴罗马尼亚、匈牙利、德国、瑞士、比利时、荷兰、日本和蒙古国等国家演出,受到国际友人和高度赞誉以艺术的形式,讲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铸牢人类命运共同体,加强国际文化交流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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