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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图书馆是市属大型公共图书馆,是青岛市重要的知识性信息枢纽和精神文明建设基地,也是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团体的科学决策提供服务的公益性、学术性服务机构。
青岛市图书馆前身是1924年建立的“胶澳商埠公立通俗图书馆”。1997年12月,中共青岛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原址扩建、改造青岛市图书馆,先后投资8000万元。2002年7月6日扩建部分对外开放。扩建改造后,新馆总建筑面积近2.6万平方米,高7层,正面外型以巨大的框架意喻知识之门,是青岛市标志性文化建筑之一。
青岛市图书馆现藏书289万册。其中古籍15万余册;中文普通图书176万册;期刊25万册;民国出版物3万余册;地方文献2万册;外文文献15万册,其中日、德占时期文献资料3万余册。现有工作人员104名,设13个部门:办公室、采编部、外借部、报刊部、阅览部、外文部、特藏部、少儿部、网络技术中心、社会工作部、后勤服务中心、读者发展部、辅导部。
新馆设30个厅、室及活动区域,其中,新增报告厅、展厅、音乐资料馆、电子阅览室、地方文献阅览室、史志阅览室、古籍阅览室、残疾人阅览室、少儿借阅室、自学阅览室、读者餐厅等,阅览座位达1500余个,可实现知识传播、信息传递、学术交流、文化展示、休闲娱乐、教育培训等功能。
新馆已建立起一个集图书馆业务管理、办公自动化、文献信息加工与服务于一体的大型计算机综合系统,其范围涵盖了图书馆日常的文献采访、编目、典藏、流通、连续出版物管理、加工工作,并采用通用的文献和信息处理标准,对馆藏文献进行分类、标引、数字化、存贮,形成馆藏书目数据库与全文数据库,以利于读者进行馆内检索和网上查询利用。该系统为青岛市图书馆文献信息服务提供了技术与设备方面的充分保障,同时,也为广大读者获取海内外信息提供了有效平台。
新馆确立了“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管理理念,书刊借阅以开架为主,采取开放式的服务方式,全年365天开馆,向全社会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近年来,为适应学习型城市建设的需要,营造良好读书氛围,吸引更多的读者走进图书馆利用图书馆,青岛市图书馆除通过外借、阅览、现场咨询、图书宣传等手段,为广大市民学习、进修等提供服务外,还定期举办“青岛文化大讲堂”、影视欣赏、文化展览、法律咨询、英语沙龙、双语经典美文诵读和流动服务进社区、进军营等活动,丰富活跃了市民文化生活。
自2002年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启动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积极的文化政策指导下,青岛市、区两级财政累计投资近亿元,建设市集中心1处,区、市分中心12处,乡镇(街道)基层服务点135处,村(社区)基层服务点5608处。在推进共享工程过程中,青岛市注重服务载体的多元化。不仅通过互联网、卫星传输、光盘、移动硬盘等方式,把共享工程的信息资源送到各基层点,而且结合基层服务与管理的需要,不断探索创新,自主研发出“文化共享机”,形成具有地域特色的服务与管理模式,使青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信息资源最大限度地服务于普通百姓。
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文件后,青岛市图书馆进一步加强内部机制建设和社会环境营造,积极引进专业人才,探索改善古籍保护的途径与方法,在全国首创“古籍保护寄存模式”,得到文化部“全国古籍保护试点工作督导组”专家的肯定。
为表彰青岛市图书馆做出突出的成绩,曾被国家文化部授予“流动图书馆先进集体”;2004年被文化部授予国家一级图书馆,2007年被授予全国第十四届群星奖服务奖、全国古籍保护试点单位、青岛市精神文明建设标兵单位、青岛市军民共建标兵单位、青岛市双拥工作先进单位、青岛市先进基层党组织、青岛市“迎奥运”文明示范服务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