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文化馆直属于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成立于1958年,坐落于青岛市市南区平度路22号。作为全市群众文化的龙头,肩负着组织全市重大节庆、艺术培训、艺术辅导培训、艺术创作、群文理论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重要任务。
青岛市文化馆馆舍总面积达9600平方米,主体大楼作为对市民开放的主要群众文化娱乐场所,内有舞蹈、器乐、声乐等各类排练厅和书法、绘画、摄影等艺术教室20余间,可容纳300人的小剧场。可同时接纳2000人活动和上课。
青岛市文化馆系政府设立的公益性文化机构,多次受到文旅部、省文旅厅和市委、市府的表彰。先后荣获山东省精神文明单位、青岛市文明单位标兵、连续荣获中国文旅部主办第八、九、十届中国艺术节群星奖项目、表演、创作奖等荣誉称号。被国家文旅部评定为首批国家一级文化馆。